根據SD325-89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標準電力系統電壓和無功電力技術導則》規定:在主變壓器 大負荷時,高壓側功率因數不低于0.95,中、低壓側功率因數不低于0.9,高壓供電的工業用戶和高壓供電裝有帶負荷調整電壓裝置的電力用戶,功率因數在0.9以上。按照規范要求我們對功率因數值進行了統計。公司管轄范圍內,擁有變電站四所,線路配電變壓器159臺。其中主城區由110kv樞紐站供電;配合南水北調丹江口大壩加高工程施工需要,于05年建設了一所35kv配電變電站;同時為滿足郊區大中型廠礦企業生產需要,新建一所110kv配電變電站。
影響功率因數的主要因素:首先,我們知道功率因數的產性主要是因為交流電力設備在其運行過程中除了有功功率消耗之外還需要無功功率。當有功功率p恒定時,如果無功功率q減小,功率因數可以增加。在極端情況下,當Q為零時,其功率因數為1。因此,改善功率因數問題的實質是降低電氣設備的無功需求。
變電站補償:針對電網的無功平衡,在變電站進行集中補償,補償裝置包括并聯電容器、同步調相機、靜止補償器等,主要目的是平衡電網的無功功率,改善電網的功率因數,提高系統終端變電所的母線電壓,補償變電站主變壓器和高壓輸電線路的無功損耗。這些補償裝置一般集中接在變電站10kV母線上,因此具有管理容易、維護方便等優點,缺點是這種補償方式對10kV配電網的降損不起作用。